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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50-8号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毛建明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加大美丽乡村创建后管护扶持力度的建议》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对你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涉及同类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经过认真研究,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通过高标准、大投入、全域性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环境面貌、农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截至目前,我市形成了以《平湖市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战略规划》为核心,以风景线规划、示范镇规划、精品村建设规划为基础的“1+3”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系;累计建成美丽乡村风景线2条、示范镇3个、精品村15个、重点村18个,所有整治村基本完成整治提升;培育镇村级以上优美庭院示范户28413户,覆盖率达42.17%;农村生活污水农户受益率达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成功举办首届农经洽谈会,签约项目18个、总投资19.5亿元。修订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全省首个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明月山塘和新仓风情三叉河成功创建为首批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另有13个景区村庄通过2A级验收。2017年,全市农旅营业收入达4.31亿元。经常性收入50万元以下的村全面转化。
去年,我市在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同时,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有: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去年,我们在农村公共区域开展以乱种植、乱堆放、乱搭建为重点的“三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基本形成“抢种即清、抢堆即整、抢搭即拆”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落实相关制度。参照“河长制”做法,实行“路长制”、“片长制”和“组长制”等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积极推行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包”责任制,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绿化方面,各镇街道成立了建立绿化办(园林所、处)、绿化养护队伍专职绿化管理机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以“今日关注”电视栏目为载体,对屡禁不止、进度滞后、治后反弹的现象进行曝光监督,促进职能部门督办、问责。四是引导村民参与。在项目申报上,充分征求村民意愿,所有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形成决议;在组织实施中,广泛聘用本地农民技工、乡贤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农户自己动手,营造优美环境;在宣传引导上,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评优争先活动,并积极发挥党员、志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
2018年,我们将继续沿用好的经验和做法,巩固、提高已有建设成果,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出台扶持政策。今年3月,我市制定出台《关于扶持村庄景区化建设的政策意见(试行)(2018-2020)》(平政办发〔2018〕32号),对乡村民宿、农家乐、村庄经营实体和村庄绿化管护等项目进行扶持,明确了扶持环节和扶持标准。其中,乡村民宿、农家乐和村庄经营实体等项目扶持旨在推进美丽风景向美丽经济转化,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良性互动,使农民群众、村集体从美丽乡村建设中受益,运动“经济杠杆”调动村民自觉参与美丽乡村的积极性,由此形成村民自治的长效管理格局。研究制定《平湖市城市绿地、公路绿化、河道绿化、农村绿化养护管理办法》,近期将由市政府发文。此外,今年以来,我们还下发了《做好美丽乡村绿化苗木项目种植养护的通知》等指导意见,为绿化长效管护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推进强村富民。深入推进“飞地”抱团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拓展土地确权成果运用,依法保障农户承包权,不断放活土地经营权。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三级”责任体系,推进股权分红质押扩面增量。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健全完善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农民合作基金设立。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提倡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农户以闲置农房参与美丽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2017年,我市经常性收入60万元以下村全面转化,60%以上的村超过100万元。今年,我市将全面转化年经常性收入100万元以下的村。
三是明确保障机制。在今年出台的《发展新型农业推进产乡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平委发〔2018〕1号)文件中,对投入保障机制作了明确,文件要求: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对现有农业产业化政策的补助力度,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倾斜。建立农业用地保障机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结余指标优先用于农业园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按复核移交后的户籍数每年70元/户,终端设施、提升泵站每年4500元/套(施工合同中已包含运维费用的除外)由市财政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各镇街道财政补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长效管护资金也在办理相关追加手续。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组织村民观摩,召开户长会,发放倡议书、公开信,利用广播、宣传栏、手机微信等载体,全面宣传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在村级层面设置红橙黑榜、设置评比栏,组织巾帼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对区域内的农户进行日常评比,定期奖励,举办“最美村落”评选活动,在评比奖励中不断增强村民的荣誉感,强化村民的创建意识。完善以农民参与为主的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河长制、路长制、片长制”等常态化管理机制,规范田园种植,有序存放杂物,绿化美化庭园;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推进“文化礼堂”礼堂建设,年内文化礼堂实现全覆盖;全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优美庭院”示范户比例达到45%以上,示范村比例达80%以上。
五是加强督查评比。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评比,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如在项目建设上,采用周报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建设进度通报,包括项目开工竣工个数、完成投资等,目前已累计发布43期;在督查检查后,及时发布项目巡查通报、质量检查通报、部门联动督查通报等,对各镇街道工作成效、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举办双月现场会,通过现场观摩、集中座谈、分享经验、领导点评,进一步拓宽建设思路,强化示范引领。目前,我市已累计召开现场会7次,全市上下形成比质量、比特色、比进度、比管理的浓厚氛围。开展创新学堂学习活动,将美丽乡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作风、好方法、好典型进行传授宣讲,促进镇街道之间、村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切实增强美丽乡村建设实干新动力。目前,累计举办创新学堂10期。
同时,我们要求各镇街道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鼓励村一级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在村级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加大力度,加强投入,并与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联系,积极申报省、市级各类创建项目,整合资源,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衷心希望您今后能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