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平湖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基层锻炼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实践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任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对象
2018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新录用人员”。
二、初任培训和实践锻炼的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人员初步掌握行政管理、机关公文写作、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当前铁军打造、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培养吃苦耐劳精神,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
通过实践锻炼,加深新录用人员对基层的了解,培养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增强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熟悉基层工作方法,在实践中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三、初任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内容
初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平湖人文历史、平湖经济形势分析、公务员法、依法行政、廉政警示教育、保密规定、公务礼仪、公文写作等,培训期间参加入企锻炼。初任培训结束后,安排新录用人员到基层一线岗位实践锻炼。
四、初任培训的时间与方式
今年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时间为三个星期(2018年8月13日至8月31日),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进行集中脱产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于8月13日8:15前到市委党校(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乐园路38-76号)报到。
五、实践锻炼的时间与方式
2018年新录用人员在初任培训结束后,机关部门(单位)安排到下属基层单位或服务窗口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无下属基层单位和服务窗口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安排到镇街道或中心工作岗位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为三个月。新录用镇街道公务员到村社区或服务窗口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三个月。选调生村官按相关政策执行。
六、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
(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和实践锻炼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具体负责初任培训的组织实施,安排培训师资,设置培训课程,做好后勤保障,确保培训质量。
(二)各镇街道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单位)要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安排新录用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和实践锻炼。各单位于8月3日前将《平湖市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报名及实践锻炼安排意向表》(附件)报市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wangweikang@pinghu.gov.cn。
(三)初任培训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对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初任培训是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内容,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能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四)接收实践锻炼的单位要加强对新录用人员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经常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新录用人员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新录用人员实践锻炼期满时,结合本人实践锻炼情况完成一份工作总结或专题调研报告。
(五)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吴丹(电话:585883)
市人力社保局:王伟康(电话:85060569、631521)
市行政学校:陆红权(电话:691589)。
平湖市委组织部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湖市行政学校 2018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