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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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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平湖市农产品
检测室蓝牙二维码打印机配置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为全市各镇(街道)和局质监站农产品检测室配置蓝牙二维码打印机。现将《平湖市农产品检测室蓝牙二维码打印机配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8年9月6日
平湖市农产品检测室蓝牙二维码打印机配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我市追溯+合格证使用,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根据省农业厅质量强农“十大行动”和智慧监管试点县(市)建设要求,做到“四个全覆盖”(安全追溯体系全覆盖、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主体信息库管理全覆盖、应用合格证标识全覆盖、浙产农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全覆盖),为“三类主体”外规模以上生产主体打印农产品合格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9月30日前,全市9个镇(街道)和局质监站农产品检测室完成配置蓝牙二维码打印机,利用智慧监管终端,实现“三类主体”外规模以上生产主体应用合格证标识全覆盖。
二、实施对象
全市9个镇(街道)和局质监站农产品检测室。
三、实施步骤
(一)设备采购:由市农业经济局于9月20日前完成设备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并督促设备供应商完成设备安装和使用培训。
(二)设备管理:按照资产管理规定,所配置资产分别归各镇(街道)和局质监站检测室使用和管理,各镇(街道)要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追溯+合格证使用是《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明确的监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为不具备打印合格证条件的生产主体服务,也是体现政府为民服务的重要载体。要制定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使用,保障设备使用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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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