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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文件
平美组办发〔2018〕21号
关于印发2018年度平湖市美丽乡村专项行动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度平湖市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2018年度平湖市美丽乡村专项行动
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整治工程决策部署,加大“金平湖·美丽乡村”建设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平湖市深化“金平湖·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平委办发〔2016〕105号),《2018年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平委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
美丽乡村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三、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基本分100分制,根据工作完成质量和情况,对相关考核标准分别赋予相应分值(详见附件)。
四、考核方式
考核由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踏看、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和结合日常巡查等方式进行。
五、结果运用
美丽乡村专项行动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道乡村振兴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本办法由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度平湖市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2018年度平湖市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健全机制 (4分) |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工,机制健全,运作顺畅,全面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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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视美丽乡村工作宣传引导,信息、数据、工作记录、总结报送及时,得2分。全年报送动态及经验类信息不少于12篇,每少一篇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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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成效 (69分) |
完成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库内的项目建设,得5分。未完成的,按项目完成个数计算完成率,每少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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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埭、新仓、独山、广陈、林埭等5个镇完成年度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任务,得5分。风景线未完成全年任务的,按完成公里数计算完成率,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当湖、钟埭、曹桥等3街道完成风景线提升,且管护良好的,得基本分,完成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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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时完成年度精品村、重点村创建任务,得5分。不完成的,按完成率计算得分;已完成创建任务且管护良好的镇街道得基本分,管护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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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入推进优美庭院创建,镇街道“优美庭院”示范户比例达到45%以上,得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具体分值由市妇联提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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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快产乡融合示范区建设,明确建设范围,出台建设方案,启动建设项目,得8分。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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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完成年度村庄景区创建任务,得6分;注重业态培育,年度新增民宿、农家乐等旅游业态2个以上的,得2分;新增休闲采摘、农事体验、运动康养等特色业态3个以上的得4分,每少1个扣2分,扣完为止。村庄内新增一个国家3A旅游景区得4分,2A旅游景区得2分。具体分值由市农经局(农办)与市旅游局提供。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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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完成村庄绿化工作任务的,得6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组建绿化养护队伍,机制健全,管护成效明显的得3分;开展“一村一树,一村万树”行动,建成示范村1个以上成效明显的得6分,具体分值由市绿委办提供。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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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重生态养护,辖区内无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加设捕鸟网、毁林、盗伐树木等情况发生,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具体分值由市森林公安提供。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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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成农旅营业收入年度任务,得2分。未完成全年任务的,按任务完成量计算完成率,每少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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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管理 (27分) |
上报开工项目资金拨付材料,得3分;按时按要求上报完工项目验收结算审价等资金拨付材料,得12分;分值按上报项目数占比计算。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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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落实到位,村庄总体环境面貌干净整洁,各类环境问题不反弹,得6分,具体分值由市城乡环卫办提供。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收尾及移交,得2分,具体分值由市治污办提供;被《今日关注》曝光未按时整改到位的点,每发现1个扣2分,名单由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提供。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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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视档案管理,资料收集及时,落实专人管护,得4分。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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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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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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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附加分 (5分) |
年度成功创建成为省美丽乡村示范镇的加3分;成功创建为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的,每个村加1分;成功创建成为3A级景区村庄的,每个村加1分(精品村与3A级景区村庄为同一个行政村的,不重复加分);承办嘉兴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相关会议、活动的,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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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胡水良主任、蒋娟芬
部长、胡志梁副主任、沈志凤副市长、俞明祥副主席。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