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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平防指办〔2018〕7号
关于组织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暨秋防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成员单位:
自8月3日发生全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已包括浙江在内的8省相继发生29起非洲猪瘟疫情,全国疫情复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经研究,决定对各镇街道开展一次非洲猪瘟防控暨秋防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0月22日--26日
二、督查方式
本次专项督查由市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带队,督查采取听取各镇街道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督查内容
(一)听汇报
1.听取各镇街道贯彻落实9月13日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 听取各镇街道贯彻落实《关于联合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活动加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平农经〔2018〕129号)精神情况;
3. 听取各镇街道秋防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二)查现场
1.每个镇街道检查1个村(随机抽一个自然小组)、1家畜禽养殖场、1家农贸市场(或超市);
2.有生猪屠宰企业和猪肉加工企业的必去,没有的检查1家餐饮企业。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做好书面汇报材料,现场督查时交于督查组;
(二)请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督查组组长,检查用车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督查组组长和组员名单(附件3)于10月15日前报指挥部办公室。
(三)请各督查组组长做好与督查镇街道分管副镇长(副主任)衔接工作;督查工作结束后请将《督查情况表》统一收集交指挥部办公室。
市防治办联系人:范 夫,联系电话:85827150,政府网:680387
市屠管办联系人:高卫东,联系电话:85827153政府网:610072
附件:1.专项督查分组安排表
2.专项督查情况表
3.督查人员回执
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
专项督查分组安排表
组别 |
牵头单位 |
组员 |
督查镇街道 |
1 |
农业经济局 分管领导1人 |
畜牧兽医局1人、公安局1人 |
新埭、广陈 |
2 |
市场监管局 分管领导1人 |
畜牧兽医局1人、综合执法局1人 |
新仓、独山港 |
3 |
公安局 分管领导1人 |
畜牧兽医局1人、交通运输局1人 |
当湖、林埭 |
4 |
交通运输局 分管领导1人 |
畜牧兽医局1人、市场监管局1人 |
钟埭、曹桥 |
附件2
专项督查情况表
镇街道: 被督查单位: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督查场点 |
督查要点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1 |
镇街道 部署落实情况 |
1.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秋防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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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 |
1.养殖户数,养殖数量。2.秋防免疫进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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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养殖场 |
1.查阅养殖台账;2.查看免疫记录,消毒记录,用药记录。 3.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情况;4.畜禽的污染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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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屠宰场 |
1.查阅进场台账,了解生猪来源; 2.查看检疫证明;猪肉产品(特别猪血)流向; 3.场地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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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贸市场 (超市) |
1.了解产品来源;2.查看检疫证明、备案情况; 3.查看仓储,核对产品和台账是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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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猪肉加工企业 |
1.了解产品来源;2.查看检疫证明、备案情况; 3.检查产品出厂记录;4.查看仓储,核对产品和台账是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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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餐饮企业 |
1.了解产品来源;2.查看检疫证明;3.了解餐厨垃圾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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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签章): 被督查单位(签章):
附件3
督查人员回执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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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嘉兴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平湖市市委办、市府办
。
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