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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和考核指标》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朗读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

经研究,现将《2018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和考核指标》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4日


2018年度民政(社会)工作

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和考核指标

 

根据平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和考评办法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

平湖市委社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和平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要点的通知》落实情况。

三、考核指标与分值

(一)基本分。2018年各项民政(社会)工作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20分,社会救助16分,三社工作20分,优抚安置13分,双拥工作3分,社会事务8分,区划地名5分,核对工作3分,党风廉政2分,综合业务10分。

(二)加分。民政工作被上级部门推广经验或列为试点的,视情加分。每项工作加分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各镇街道累计加分以5分为限。具体标准是:

一是创新经验加分。创新经验被嘉兴市委、嘉兴市政府、省民政厅领导批示肯定、推广加1分,被平湖市委、市政府和嘉兴市民政局领导批示肯定、推广加0.5分。

二是试点工作加分。被嘉兴市委、嘉兴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列为民政专项工作试点的加1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地当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一是年度内各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被通报批评,或因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被依法查处的;

二是年度内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各镇街道民政条线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的。

四、考核方法

2018年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动态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主要根据平时掌握及年中督查情况;年终考核主要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结合局领导、局机关科室(单位)对各地民政工作的综合评价,经局班子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评指标

具体考核项目和指标见附件。

 

附件: 2018年度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主要考评指标


 

2018年度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主要考评指标

考评分

备注

养老服务

(10分)

以市统一发文考评标准为主,按各镇街道实际得分折算。

10


老龄工作

(10分)

以市统一发文考评标准为主,按各镇街道实际得分折算。

10


社会救助

(16分)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型贫困救助工作,稳定低保人数占比在合理水平,各镇街道低保人数与2017年末同比,每增加1%0.1分,减少的不得分。

2


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持股增收计划及大帮扶活动。

1


深入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划范建设,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存放规范。年内每个镇街道至少再增加3个达标规划化避灾安置场所,每少1个场所扣0.5分。

1


全面推行救急难机制,临时救助业务量稳步增长,救助户数每下降1%0.2分。

1


启动低保家庭环境改造“暖巢行动”,每个镇街道今年至少完成5,每少完成1户扣0.5分。

1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在每个镇街道配备社会救助专业社工。

1


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基础数据录入及时、规范、完整,包括浙江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0.3分);嘉兴市低保“一证通办”系统(0.3分);平湖市社会救助管理系统(0.4分)。数据有差错的酌情扣分。

1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属地管理及时高效,发生恶性事件此项不得分。

1


精准施行医疗救助,开展困难老年人门诊医疗救助,终审退回率不高于30%,每高1%0.1分。

1


孤儿及困境儿童救助资金及时发放,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全面开展。发生恶性事件此项不得分。

1


依托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对儿童福利督导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弃儿童信息进行录入并定期更新

1


全面实施水库移民就业技能培训和小额创业贴息贷款项目,开展水库移民大走访大融合工作,动态完成嘉兴市移民困难需求信息库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

1


确保水库移民总体稳定,遴选移民协理员和联络员,每发生1起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及有影响力的集访、非访事件扣0.5分。

1


推动慈善超市转型升级,推进“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和线下服务网点建设。推动《慈善法》六进宣传活动,落实“411专项行动”方案。

1


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完成年度筹资及使用额考核目标。筹资额、使用额每下降5%,扣0.2分;筹资额、使用额未达到50%的,此项不得分。

1


三社工作

(20分)

以市统一发文考评标准为主,按各镇街道实际得分折算。

20


优抚安置

(13分)

积极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双拥优抚服务工作,推动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维护涉军群体稳定。(没有制定工作计划和专题会议的扣0.5分;没有对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扣0.5分;通过社会组织、社区、社工等专业服务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精神慰藉和生活家庭等困难成效不明显的扣0.5分;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不到位、不积极的扣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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