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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
平农经〔2018〕111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农林渔业经营与
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林埭镇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5〕5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5〕24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120号)要求,按照《平湖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们对2018年农业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进行甄选,经专家组评审后公示,确定平湖市报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报本农业新基地建设》和平湖市禾田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担的《平湖市禾田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列入2018年度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464万元, 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待项目完成后根据建设情况予以下拨。项目建设内容验收以报送的正式方案为准。
镇街道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内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具体工作措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加强资金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白条支付和大额现金结算。项目完成后,需进行工程审价和审计工作,同时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情况,整理相关资料和档案,设立核心基地标志牌,加强成效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和带动力。相关业务科站要加强指导监管,及时做好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附件:2018年度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计划表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2018年度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拟补助省级 资金(万元) |
进度 安排 |
1 |
报本农业新基地建设 |
平湖市报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林埭镇祥中村 |
投资建设仓库 、包装房、管理房456平方米;晒场地800平方米;道路(作业道)1600米;排水沟、渠1600米;节水灌溉系统(泵站、设施电力线、喷滴灌设备)80亩;防护栏1050米;连栋大棚(832防虫外遮阴内套棚) 12000平方米;单栋大棚(8米3道梁双卡摇竿)15亩;MH-D16-3型背式喷雾器5台、本田GP160H喷雾泵1套、本田HRJ216K2TPHH割草机1套、华宏3TG-4.6Q旋耕机1套、CL-BIII农残检测仪1套、兴立电动剪刀1台、CXC-710粉枝机1台。 |
568 |
284 |
2018年7月-2019年5月 |
2 |
平湖市禾田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 |
平湖市禾田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曹桥街道孔家堰村 |
投资建设钢板结构烘干用房1400平米、砖混结构储备用房600平米、预制板铺面隔离型的场地1600平米;安装配电设备(变压器200KB)1组、购置地磅(常州恒尔-80吨*16米)1台、流量磅(铸衡牌)1组及相关烘干机辅助设施。 |
398.41 |
180 |
2018年7月-2018年12月 |
合 计 |
|
|
|
966.41 |
464 |
|
抄送: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平湖市报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平湖市禾田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