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正文

2018年度农经局(农办)科站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朗读

 

 

中共平湖市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文件

平湖市人民政府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农办〔2018〕17号

 

 

 

2018年度农经局(农办)科站工作目标

绩效考评办法

 

各党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我市乡村振兴、“三农”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2018年度农经局(农办)科站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局属行政科室、事业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

根据省厅、嘉兴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平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农经局(农办)2018年工作思路和争先创新项目,确定考评内容。考评设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加分和一票否优,正面清单:争先创新工作(40分)、重点工作(60分,除国资改革办100分),负面清单:共性工作(20分)。

(一)争先创新工作(40分)

 根据《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下发2018年度创新争先破难项目的通知》(平农经〔2018〕38号),主要考核各科站2018年度争先创新项目完成情况。评分办法:每个项目设置100分,由局考评办综合项目实际完成和得票情况,评定不完成、完成和优秀三档,优秀项目得满分、合格项目得80分、不完成项目60分以下,然后折合40分制计入考核。

(二)重点工作(60分)

主要考核各科站2018年度重点工作(见附件1)。评分办法:科站自评占20%、科站互评占30%、分管领导评分占20%、主要领导评分占30%。

(三)共性工作(20分)

主要考核各科站在服务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维稳、执行力等工作有无推诿、差错(见附件2)。评分办法:由局考评办对各科站的扣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四)加分

1.表彰奖励加分。获省级以上(含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国务院部委办局)表彰的集体奖项,加2分,获嘉兴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集体奖项,加1分。同级领导小组或指挥部表彰的,减半加分。同一获奖项目按从高原则计分,不重复计分。加分项目以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5日表彰文件为准。获奖项目涉及多个科站的,牵头科站加分。

2.创新创优加分。在省委省政府及农业部级召开的关于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性口头发言的,加1分,书面交流的,加0.5分;工作经验得到省或以上领导批示的,加1分,嘉兴市级领导批示的,加0.5分;承办省级会议的,主办科站加1分;承办厅级或嘉兴市级会议的,主办科站加0.5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五)一票否优

科站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且科站中层干部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1.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或特大事故的(含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森林防火和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

2.科站人员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科站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局考核评优的;

5.因工作不到位出现维稳和信访工作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组织实施

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任主任、组织人事科科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局考评办负责做好考评组织、各项考评数据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纪检组参与监督。

四、结果运用

(一)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按行政科室、事业单位确定考评等次(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合署的,按照事业单位考评),优秀单位名额占30%。

(二)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奖惩、干部任用和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对获得考核优秀的科站给予通报表扬。

 

附件:1.2018年度科站重点工作考评表

2.2018年度科站负面清单(共性工作)考评表

  

 

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8年7月30日

 

附件1

2018年度科站重点工作考评表

责任

单位

考核内容

(指标)

分值

(60分)

得分

1

办公室(农业法制科)

做好综合性材料起草和政务信息报送、文书档案工作,确保机关公文运作安全;抓好政务信息公开,组织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

12

 

抓好平湖市委市政府对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做好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不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工作差错。

12

 

抓好局平安建设工作,确保全局无重大综治维稳事件发生;牵头协调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12

 

深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确保无行政败诉案件;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评查工作,提高案卷质量。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12

 

高效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抓好局本级会务和接待工作,确保后勤物资保障和管理服务到位。

12

 

2

综合调研科

深入调查研究,完成相关课题调研。

15

 

抓好嘉兴对县(市、区)乡村振兴考核分解落实,做好年终考核各项工作。

15

 

做好低收入农户动态调整工作,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短板,全年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长10%以上。

8

 

做好2018年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协调工作。

7

 

做好局民生共享工程联络科室职能,做好协调及对外宣传工作。

7

 

做好农村指导员工作。

8

 

3

社会发展科(新农村建设工作站)

完成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20个。

15

 

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建成美丽乡村风景线3条、创建嘉兴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镇2个、嘉兴市级以上精品村7个,建成重点村10个。

25

 

三叉河村、山塘村2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一般村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10

 

推进农家乐发展,全市农旅营业收入达5亿元。

10

 

4

组织

人事科

开展主题党建活动,100%支部开展。

20

 

抓好信访、市长电话,受理率、办结率分别达100%。

20

 

做好老干部工作。

20

 

5

计划

财务科

对当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进行清理,确定下年度预算需要继续安排的延续项目。

15

 

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15

 

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15

 

开展内部审计项目2个。

15

 

6

农业

科教科

(生态科)

培训实用人才500人,新型职业农民300人,农民转移就业300人,普及性培训5000人。培育农广校中专生50人,农民大学生招生15人,农业领军人才招生2人,培育农创客30人。建成农民田间学校2个。

20

 

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以上,绿色食品2个以上,绿色农产品基地1300亩。

15

 

主要食品农产品中“三品”认证比例55%,年销售收入1千万元以上的名牌农产品7个。

10

 

新增科技示范基地7家,培育科技示范户350户。

15

 

7

农业产业科

(项目管理科)

加快园区建设,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基本完成新埭农业特色强镇创建并申请验收。

15

 

深化接轨上海;组织参加上海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全年供沪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2亿元以上。

10

 

加强招商引资,举办农业经济洽谈会,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签约30亿元;完成农业招商引资3.3亿元、农业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

15

 

新培育示范性农业产业链1个。

10

 

强化项目管理,编制好《平湖市农经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资金兑现操作细则(试行)》等文件。

10

 

8

行政许可科

做好各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重点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大批量审批工作。

40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配合中心做好无差别受理工作。

20

 

9

海洋管理科

推进我市海洋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努力完成A1、A7、A8化工泊位,B13、B14号散杂货泊位等项挂牌出让。

30

 

积极争取省级资金,编制资金食用计划,争取省级资金200万元以上,用于全市岸线整治修复与海洋保护区选划。

30

 

10

森林公安局

完善基础装备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12

 

做到接处警、110联动和12316群众举报求助,有警必接,做好处置工作。

12

 

加大打击力度,处理好涉林的行政和刑事案件。

18

 

协助林场做好林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森林消防监督工作,完善“林区警长制”,完成创新任务。

12

 

做好宣传工作,控制涉林案件的发生率,提高人民的满意度,不低于95%。

6

 

11

林业工作站(林业管理科)

新建提升城乡绿化9000亩,协调抓好20个绿化重点项目建设,创建省森林城镇1个,省森林村庄2个、嘉兴绿化示范村2个,

22

 

修改完善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区划界定调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上报省厅。

10

 

组织实施与上海农科院林木果树研究所院地合作项目,完成年度任务。

6

 

完成全市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森林资源年度监测2017年林地变更调查。古树名木保护和挂牌率100%。

14

 

推进珍贵彩色树种发展,完成新植珍贵彩色树14万株以上。

8

 

12

农机管理站(农机管理科)

做好农机购置、作业补贴、报废更新等政策宣传和实施工作,及时拨付农机化政策扶持资金,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700(万台、套)。

15

 

积极推进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全年推广水稻机械化栽植面积15万亩,全市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5.6%。

15

 

抓好农作物秸杆生态循环和烘干中心改造工作,完成秸秆机械还田16万亩、捆扎3万亩,完成烘干中心煤改生物质或燃气工作。

15

 

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巩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确保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农田拖拉机、收割机年检率和驾驶员审验率均达到95%以上,上道拖拉机及驾驶员年检率均达到90%以上。

15

 

13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控,确保海洋渔业生产安全不出重特大事故。全年无渔业安全生产死亡人数。

8

 

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组织“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推进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推进诚信农资示范单位培育。农药厂农药全部实现二维码追溯。

8

 

组织开展违规违禁网具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行政司法衔接,加大内河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

8

 

牵头开展外荡水域养殖清养工作。

8

 

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渔业增殖放流不少于1000万尾。

6

 

开展森防“绿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娥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依法查处林业检疫违法案件。

6

 

严格做好渔船年审检验工作,海洋渔船年检率达到95%以上,淡水渔船年检率达到85%以上,登船检验率100%。继续推进“一打三整治”,开展“幼鱼保护保卫战战”、“伏季成果保卫战”和“禁用渔具剿灭战”。

6

 

加强涉海工程监管,履行海域监管职能,组织开展违法围填海项目大排查专项行动。

5

 

认真做好渔业生产成本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继续开展海洋渔船减船转产。

5

 

14

畜牧兽医局

严防散养生猪出现区域性反弹。

12

 

完成提升改造绿色生态牧场1个,改造提升存栏500头以上养猪场(集粪棚密封改造)1个,完成农牧对接绿色循环体1个。

12

 

确保规模场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到100%、畜禽保护率达到80%以上,年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12

 

加强屠宰环节、饲料行业监管,严守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完成年度畜产品安全实验室检测样品90个。

12

 

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督抽检力度,严格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规范化操作。严控外来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12

 

15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确保粮食播种面积49.2万亩、总产21.2万吨;新增旱粮种植面积0.22万亩;积极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0.7万亩,上图入库率95%以上。

18

 

加强种植业“三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创建省级千亩高产示范片5个;推广水稻绿色主导品种23.4万亩以上;推广新型农作制度6万亩。

12

 

建设省级瓜菜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1个;落实农作物储备种子20万公斤。

12

 

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蔬菜复种面积达到12万亩(其中大棚芦笋9000亩),食用菌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尺以上,西甜瓜面积稳定在1万亩左右。

12

 

加强春耕备耕、夏收夏种和秋收冬种技术指导和培训,配合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6

 

16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

10

 

完善土地确权验收后续工作,加快推动土地确权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业务数据和确权数据协同管理。开展承包地有偿退回试点。

10

 

大力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三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代理会计驻村监督核算制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方式。

10

 

全面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专项审计巡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率100%。

10

 

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年新增家庭农场8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

10

 

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年末净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按股分红比达到60%以上。选择2-3个试点村探索“股权分红+农村社治理”相挂钩的科学管理分配模式。

10

 

17

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2亿元以上。

10

 

建成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5个。

10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益农信息社覆盖率(占行政村数量)达80%以上。

10

 

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启动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嘉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40%。

10

 

扎实推进农民信箱、万村联网村级网站建设, 行政村(社区) 规范建站率达到100%。

10

 

加强农经广域网络和各类二级平台的日常管护,确保全年不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及时回应网上舆情,加强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量质并举。

10

 

18

渔业技术推广与海洋资源服务中心(渔业管理科)

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

15

 

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技术,积极发展循环水养殖,新建循环水养殖水槽6条,开展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建设5个。

15

 

规范实施基层渔技项目,明确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示范主体培育。

10

 

创新渔技推广机制,深化院地合作,提高产学研推能力,促进渔业提质增效。

10

 

强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成省、市、县各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

10

 

19

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

抓好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指导工作。主要农作物病虫短期预报准确率95%以上;水稻病虫草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力争3%以下,经济作物病虫损失率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内。

10

 

全市实施病虫统防统治面积18万亩;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示范面积1.5万亩,辐射推广13万亩次;农药减量技术应用面积35万亩,减少农药使用9吨。

10

 

抓好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与防控,种子(种苗)产地检疫监管率达到95%、调运检疫签证规范率达到100%;有害生物防除面达100%;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

10

 

完成全市28个土壤污染防治监测预警点建设及监测工作。

5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5万亩次,应用配方肥0.35万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80%。应用商品有机肥0.9万吨,施用化肥减量200吨。推广肥水一体化技术0.6万亩。

15

 

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1个,面积0.6万亩;开展配方肥应用、冬绿肥种植示范等工作,确保实施进度和质量。

5

 

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做好标准农田占用和置换质量审查和新增耕地质量评价与分等定级工作,加强宅基地复耕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

5

 

20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确保嘉兴市级以上农产品例行监测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0

 

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6%以上。

10

 

新增主体追溯120家,规模生产经营主体100%纳入追溯平台,规模生产经营主体100%应用合格证标识。

20

 

完成定量监测400批次。

10

 

开展智慧监管试点县(市)建设。

10

 

21

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加强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30

 

进一步排查剩余沼气池,建立档案,加强管理与维护,确保安全无事故。

30

 

22

林场

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年”零火灾、零事故、零伤亡”。重点抓好清明期间的祭扫接待和管理工作,各项预防及管理措施早准备、早行动,早落实;做好与港区政府各部门协调,确保清明森林防火及接待工作安全、有序、顺畅。

20

 

抓好南湾景区服务接待及管理工作,保持景区环境整洁优美、服务到位无投诉,确保全年不出旅游安全事故。

10

 

做好公益林管护外包服务、森林抚育、松材线虫病防治等采购项目监督及管理。做好珍贵树种的补植造林,培育大径材树木,逐年提高森林覆盖率及蓄积量,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10

 

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做好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加强林地监管,制止侵占林地及筑坟、造墓等行为,开展保护候鸟行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

 

做好灯光山道路、海红亭景观提升、九龙画院外公共绿地建设等项目工程管理,完善立项、实施、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各工程项目管理到位,程序规范、质量保证。

8

 

处理好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中涉及与林场的权益关系。依法依规主动服务,抓好现场监管,及时发现情况,做好汇报和情况沟通工作,积极参与有关协调和难题的处理。

4

 

创新机制,加强森林防火应急能力建设。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与陈山油库、港区专业消防队结成紧密型协作关系,组织开展应急联动演练,技能大比武,建设合作联动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4

 

23

国资改革办

完成“两场”建制撤销工作。

20

 

会同计财科做好农牧场、良种场清算工作。

15

 

完成局属直管公房清租及移交工作。

15

 

配合钟埭街道、当湖街道做好“两场”移交后的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30

 

做好局安排的基建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

20

 

 

 

附件2

2018年度科站负面清单(共性工作)考评表

科站:

序号

考  评  内  容

分值

扣分

1

服务中心工作

1.在实施美村建设、产业提升、园区建设、四新引育、科技创新、强村富民、绿色生态、铁军提升八大工程中态度消极、不配合、不支持或工作不力的,发现一起扣1分;

2.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或本局重要活动不积极或无故缺席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5

 

2

党风廉政建设

1.科站人员因违反规定、制度,被约谈的每人次扣1分,被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

2.正风肃纪督查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每人次扣1分。

5

 

3

依法行政信访维稳

1.因未依法行政或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纠纷、上访、行政诉讼案件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2.安全工作不落实或措施不力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

3.未按规定按时办理信访、市长电话、民生问题的或办理不力的每起扣1分。

5

 

4

执行力建设

1.预算执行每季通报未达到序时进度,每次扣0.25分;预算执行率低于80%扣1分;

2.违反政府采购政策每次扣0.5分;政府采购执行率低于70%扣1分;

3.未及时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提案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

4.未完成调研、党政信息上报任务的酌情扣分;

5.未及时办理局领导或综合性行政科室交办事项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

5

 

合计

 

 

20

 

 

 

 

 

 

 

 

 

 

 

 

 

 

 

 

 

 

 

 

 

 

 

 

 

 

 

 

 

 

 

 

 

 

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4918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