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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文件
平美组发〔2018〕7号
关于召开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半年度形势分析会暨第十四期创新学堂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认真总结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要求和举措,经研究,定于8月16日召开全市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半年度形势分析会暨第十四期创新学堂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一)市有关领导;
(二)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1名,各精品村主要负责人1名(由各镇街道负责通知落实);
(三)市级有关部门(市委办<督考办>、人大办、市府办、宣传部<文明办>、人大农业农村工委、政协经科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新局、综合执法局、档案局<史志办>、旅游局<九龙山度假区>、“三改一拆”办、“五水共治”办)分管领导各1名;
(四)农经局(农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1名;市妇联主要领导;
(五)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有关人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8月16日(周四)下午14:30,在市行政中心3号楼1号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道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举措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5分钟;
(二)请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建设局、旅游局、妇联做好业务辅导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10分钟;
(三)请农经局(农办)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四)请市级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
2018年8月14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胡水良主任、蒋娟芬部长、胡志梁副主任、沈志凤副市长、俞明祥副主席。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