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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湖街道第二届居民议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张忠青议事员:
您在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餐饮行业油污处理长效机制的建议》已由街道办事处办理。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平湖市2018年小餐饮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8〕47号)文件精神,今年市政府下达我街道500户小餐饮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实现小餐饮的污水隔油纳管、油烟净化处理、食品安全放心、垃圾规范收集的目标。上半年小餐饮综合整治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当湖街道小餐饮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小餐饮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并制作了《当湖街道小餐饮综合整治指导手册》下发给小餐饮业主;三是每周开展3天半的现场督查指导和一次工作例会。截止6月底共整治小餐饮320家,新建隔油池15个,取缔无证店家17家。在小餐饮整治过程中,街道组建了由食安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小餐饮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了参与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市场监管所:负责小餐饮证照齐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有消毒设施且使用正常;厨房卫生整洁有序;索证索票资料齐全。负责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店进行依法查处,负责“示范餐饮单位”评定工作。
2.村管站:负责牵头小餐饮污水收集治理的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和督查小餐饮污水入网改造工作。制定餐饮行业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要求。
3.环保中队: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督促小餐饮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加强对经过备案的小餐饮进行“三同时”监管。推进小餐饮油烟、污水处理工作。确定餐饮行业油烟处理设施技术要求。
4.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对小餐饮排放污水、油烟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放污水、油烟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构建小餐饮油污收运和隔油池清掏体系,对第三方餐厨油污收运清掏单位进行考核。负责对小餐饮店越门经营、门前乱堆放等行为的查处。
如社区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小餐饮业存在的问题可与街道食安办或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抄送:人大当湖街道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