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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污治办〔2018〕10号
关于开展第五轮生猪防反弹市级督查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严明工作纪律巩固生猪减量提质成效的通知》(平委办发〔2016〕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各镇街道生猪养殖防反弹工作开展年内第五轮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1月5日-9日
二、督查内容
(一)生猪防反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生猪存栏情况(总存栏量、母猪存栏量);
(三)围网水禽养殖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各镇街道随机抽取2个自然村,每村随机抽取2组,总数不足100户的再随机抽取1组,重点核查生猪养殖是否存在瞒报、虚报等现象。
(二)每镇街道随机抽查河道不少于4条,要求每条河道检查长度不少于500米。主要检查河道围网水禽养殖是否全面取缔;养殖场所周边环境、河岸水域是否保持干净整洁,有无漂浮病死动物现象。
(三)请各单位抽调人员于11月5日上午8:30在市农经局门口集中。督查工作结束后,请各督查组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结果汇总后报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办。
(联系人:张华伟,联系电话85827151,政府网:582495,邮箱:xumushouyiju@pinghu.gov.cn)。
附件:生猪养殖防反弹督查安排表
平湖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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