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144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表彰补助2017-2018年度平湖市农资信息化考评合格单位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巩固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成果,根据《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平湖市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农经〔2017〕56号)文件,经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市农经局对申报单位现场考评、网上公示,决定对考评合格的40家农资信息化单位予以表彰补助。其中,排名1-10名的共有10家、每家补助2000元,排名11-40名的共有30家、每家补助1000元,具体见附件。
希望名单中的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再接再厉,带动全市农资经营单位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全市农资市场规范化建设、农业投入品安全工作作出贡献。
附件:平湖市农资信息化考评合格单位名单及补助金额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
平湖市农资信息化考评合格单位名单及补助金额
镇街道 | 单位名称 | 补助金额(元) |
钟埭 (7家) | 平湖市钟埭街道保丰农资经营部 | 2000 |
平湖市钟埭街道远英农资经营部 | 2000 | |
平湖市宇美农资经营有限公司韩家桥经营部 | 1000 | |
平湖市宇美农资经营有限公司曙光经营部 | 1000 | |
平湖市宇美农资经营有限公司镇北经营部 | 1000 | |
平湖市宇美农资经营有限公司镇南路经营部 | 1000 | |
平湖市钟埭街道绿丰种子经营部 | 1000 | |
小计 | 9000 | |
新埭 (6家) | 平湖市新埭镇永祥农资经营部 | 2000 |
平湖市新埭镇西西长浜农资经营部 | 20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4902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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