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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当前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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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农秸禁办2018〕4号

 

 

关于加强当前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晚稻收割季节,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形势尤为紧迫严峻。经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就切实加强当前我市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宣传,确保告知到位。各镇街道要加强秸秆“双禁”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焚烧危害及综合利用的方法途径,加强处罚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层层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各镇街道要持续强化禁烧管控力度,确保做到“领导、人员、责任、任务”四个落实不缺失;“市、镇、村、组”四级秸秆禁烧网络不松垮;“市包镇、镇包村、村(组)包干到田”三层网格化巡查监管不松懈。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责履职到位。

三、全面巡查,确保监管到位。继续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巡查力度,落实安排巡查人员,巡查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及时上报巡查情况。要切实发挥好“城乡天眼”监控功能,进一步落实“定岗、定人、定时”值班制度,并上报值班安排表。继续执行每周通报机制,确保有火必查、有烟必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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