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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减轻农民负担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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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文

 

平农监办〔2018〕3号

 

 

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减轻农民负担

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开发区管委会,市涉农收费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1号)、《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农监办〔2018〕4号)、《关于印发2018年平湖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平农监(2018)1号)等要求,请各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及市涉农收费部门认真做好2018年度减轻农民负担自查自评工作

各镇街道及市涉农收费部门要全面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填写对照自评表(附件1、2),于1130日前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材料和自评表报市农负办。市农负办将根据各镇街道及市涉农收费部门自查自评、明查暗访、年度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监管等情况,对各镇街道及市涉农收费部门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给予综合评价。

联系人:许敏杰,电话:0573-85022470,传真:0573-85025079。

 

附件:1.各镇街道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自评表

2.市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自评表

3.市涉农收费部门名单

 

 

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15


附件1

各镇街道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自评表

自评单位:

序号

自评内容

自评分

备注

1

工作机制建设情况(25分)



机构设置情况(5分)

减负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健全、监管队伍稳定、经费保障到位(每少一项扣1分);各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履行职责到位(未明确部门责任制扣1分);农民负担监督员队伍未建立扣1分。


    镇街道组织明查暗访_次,发现案(事)件_件,退还农民_万元,案(事)件查处率_%,责任追究_人;

工作重视程度(5分)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每少一项扣5分)。


明查暗访情况(5分)

认真查处被省级及以上部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的问题并处理到位(案例未处理到位每例扣1分);在本镇街道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明查暗访或检查(未开展检查扣1分,检查出的问题未处理到位每例扣0.5分)。


重点治理或专项治理(5分)

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未开展整治扣1分,未取得整治效果扣1分,未及时上报报表和总结扣0.5分);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未出台制度规定扣1分,发现违规列支非生产性支出案例,每起扣1分)。


监测预警和信访处理(5分)

完善“212163”农民负担动态监测体系,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和报告(未开展监测扣1分,不及时上报数据扣0.5分);及时处理农民负担来信来访(包括上级交办的),结访率100%,及时反馈;没有出现赴省以上集体访、重复访和进京访(结访率不到100%扣1分;出现赴省集体访、重复访和进京访的,发现一起扣1分)。


 

2

 “五项制度”落实情况(25分)



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5分)

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必须会签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未会签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擅自出台加重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和措施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总村数_个,涉农收费公示村数_个。总镇街道数   个,年初将报刊征订限额明确到村的镇街道   个。

 

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5分)

村公示率达到100%(达不到100%的,扣1分);县级统一制作收费公示牌,内容及时更新(没有统一制作公示牌或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5分)

报刊限额明确到村,措施到位,未发现超“限额”订阅报刊情况(限额未明确到村,每个镇街道扣1分,超限额订报刊,每发现一起扣1分)


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与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5分)

落实审核申报责任,发生收费事项如实填写审核申报单(发现未填写审核申报单收费的,每例扣0.5分)。


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5分)

对违反减负惠农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国家及省级查到的重点案例,未进行责任追究或放宽责任追究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


 

 

3

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监管情况(25分)



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宣传培训(5分)

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固定标语、宣传小折页等形式积极宣传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未开展宣传扣0.5分);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培训(未开展培训扣0.5分)。


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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