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正文

平农办(2018)26号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朗读

 

 

中共平湖市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文件

平湖市人民政府

平湖市民政局

中共平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

中共平湖市委政法委员会 

 

平农办〔201826号

 

 

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农办〔2018〕52号)、《嘉兴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嘉兴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农办〔2018〕10号)、《中共平湖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清廉平湖建设的决定》(平委发〔2018〕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作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和合”建设标准,全面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和民风。力争到2021年,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更加优化,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党员干部清廉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崇廉尚洁的村风民风基本形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30年,全面完成清廉村居建设目标任务,清廉村居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村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村居社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谋划、合力推进。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创新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清廉村居”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使“清廉村居”建设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坚持村民自治、循序渐进。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切实发挥群众在推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推动村干部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各项事务。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不同阶段和要求,研究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可行管用的举措,并由点及面、分层分批、逐年逐步予以推进,形成富有特色的金平湖“清廉村居”建设样本。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治建设,打造廉洁担当的村居干部队伍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组织振兴,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使每个村居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引导广大村居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全面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从严从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深化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加强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不断扩大先进支部数量。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巡查问责机制,常态化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推动党建考核由“年终算账”向“常态督查”转变。(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2、提升村居干部素质。围绕打造会创新、敢破难、讲奉献的“三型”村干部队伍,按照“单月例会、双月打擂”模式,办好村社区书记“领雁学堂”,选派优秀村社区书记赴省内外开展挂职锻炼,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升基层带头人队伍能力素质。选派“三官一师”到村社区担任平安书记,完善“驻、访、议、督”四大职责,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青蓝工程”,加强村居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学历高、经验足、善创业的优秀青年回村任职。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创新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新风。(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3、狠抓纪律建设。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重点领城和关键环节,推动解决“三资”管理、征收拆迁、工程建设、宅基地管理、扶贫救助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完善村干部问责机制,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违反廉洁履职规定、违反权力清单制度等规定的村干部,严肃追究责任。(牵头部门:市纪委)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4893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