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8年度镇街道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平委发〔2018〕21号)的要求,《2018年度平湖市企业发展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已经市考评委同意,现予印发。市统计局将于2019年1月—2月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在全市八个镇街道(乍浦镇除外)开展调查。
附件1:2018年度平湖市企业发展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
附件2:2018年度嘉兴市企业发展环境调查问卷
平湖市统计局
2019年1月10日
抄送:市考评委,市府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王道平副书记。
附件1
2018年度平湖市企业发展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
为科学评估企业发展环境现状,充分听取企业在政府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2018年度镇街道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平委发〔2018〕2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发展环境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现将调查方案制定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八个镇街道(乍浦镇除外)内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社会服务业企业。
二、调查对象
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以上级别)。
三、调查方式
采用网上直报平台开展调查。
四、调查内容
详见《2018年度嘉兴市企业发展环境调查问卷》。
五、调查规模
全市共调查500家,其中工业企业320家,建筑业、房地产业55家,批发和零售业75家,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社会服务业企业50家。
六、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方案、调查问卷由市督考办与市统计局共同确定。调查由市统计局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调查样本抽选、数据采集平台、数据汇总、调查报告撰写等等。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负责做好调查通知及催报工作。
七、调查时间
2019年1月11日—1月25日,开网调查。
八、其他事项
本次调查具体内容按照《统计法》相关条例规定予以保密。
附件2
2018年度嘉兴市企业发展环境调查问卷
表 号: | 嘉民调2表 |
制定机关: | 嘉兴市统计局 |
批准文号: | 浙统制(2018)27号 |
有效期限: | 2019 年2月 |
【导语】您好!欢迎您参加嘉兴市企业对政府满意度测评调查。
为了科学评估嘉兴市企业对政府满意度评价现状,听取企业在政府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了本次调查。通过随机抽样,选定贵企业为抽样对象,您的回答将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问卷所列的问题,您可依据自己的感受和理解来回答。您填报的资料受统计法保护。感谢您的合作!
填表说明:
1.本问卷的调查对象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负责投资的副总经理。问卷要求调查对象本人填写。
2.请您注意每个题目的填写规定,并在符合您的情况或意见的项目□内划“√”,注意不要遗漏。
3.最后一题是开放题,请畅所欲言。
1.您对本地政府机关部门(单位)服务企业的意识如何评价? (1)□满意 (2)□较满意 (3)□基本满意 (4)□不太满意 (5)□不满意 2.您对所在地区涉及企业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如何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