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湖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18〕158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曹桥分区和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仓分区的
通 知
新仓镇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平湖市工业平台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平政函〔2018〕85号)和嘉兴市平台优化提升攻坚行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决定设立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仓分区和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曹桥分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定设立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曹桥分区和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仓分区,分别在曹桥街道办事处和新仓镇人民政府挂牌。
二、决定组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曹桥分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仓分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各1亿元,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占比60%,曹桥、新仓各占比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