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平湖市深化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平委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现将《《平湖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操作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操作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平湖市深化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平委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购房补贴的宗旨:主要为了解决高层次人才正式引进以后的住房困难,改善人才居住环境。
二、购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对符合平委办发〔2019〕54号文件规定的正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三、购房补贴的发放标准:高层次人才正式引进后,在平湖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款的50%计算,其中顶尖人才、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高端人才最高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高级一类人才、高级二类人才最高为35万元;高级三类人才最高为15万元;“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人才最高分别为10万元、6万元。
四、购房补贴的发放方式:1.在平湖工作已满5年的,一次性给予全额补贴;2.在平湖工作未满5年的,购房补贴分3年兑现,第一年补助50%,第二年、第三年分别补助25%,若补助期内工作满5年,给予余额一次性补助。
五、购房补贴的申请流程:申请人在办理网签后可申请购房补贴,首次申请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网签证明等材料,经镇街道、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