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6〕18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1月18日。
二、补贴项目及相关事宜
(一)见习补贴
1.申报对象
接收2018届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平湖籍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的见习基地。
2.享受期限、额度
每接收1名未就业毕业生开展见习,见习基地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3.申报资料
(1)《见习基地录用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见习协议》复印件一式一份;
(2)毕业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能证明平湖户籍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3)见习期间工资单流水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社保补贴
1.申报对象
录用首次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社保补贴:
(1)录用对象为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双方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2)为毕业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
(3)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2.享受期限、额度
见习基地录用2018届高校毕业生,自其取得毕业证之日起,按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三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非见习基地企业按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三项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3.申报资料
(1)《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表各一份。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申请对象
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享受期限、额度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一次性1500元补贴。
3.申报资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
(2)毕业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能证明平湖户籍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个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账号复印件及符合申请对象相关身份认定证明材料。
三、申报说明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表按申报资料要求出具,并加盖平湖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专用章。
(二)符合申报社保补贴、见习基地补贴条件的企业持相关资料,于11月18日前到企业所在地镇街道人力社保所进行申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按照文件要求,对本辖区内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统一汇总(填报附件2、附件4、附件6),于11月18日前将企业上报纸质资料、电子文档和汇总后的纸质资料、电子文档一同报送至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068号)5号窗口。
四、表格下载及联系方式
(一)相关表格请登陆平湖人才信息网于“最新公告”处下载本通知获取。
(二)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联系人:王磊,咨询电话: 85015526。
附件:1.见习基地录用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报表
2.见习基地录用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汇总表
3.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4.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
5.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6.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汇总表
附件1
见习基地录用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报表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经营地址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见习基地 | ||||||||||
录 用 人 员 情 况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毕业 时间 | 户籍地(要求平湖籍) | 录用 日期 | 是否 首次 就业 | 享受 月份数 | 享受 补贴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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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部门经办科室审核意见 | ||||||||||||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