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平政办发〔2019〕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以平湖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消费性支出33807元为基数,将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机构养育孤儿,调整为每人每月1973元;
二、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调整为每人每月1579元;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整为每人每月1579元(含最低生活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