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养老服务管理,扎实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根据省民政厅、嘉兴市民政局有关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制定平湖市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计划。
一、抽查原则
抽查工作坚持依法、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
二、抽查主体和对象
抽查主体为平湖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科),抽查对象为全市各养老机构。
三、抽查方式
平湖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科)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检查督促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组织局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养老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四、抽查内容
对照《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记录表》检查内容,重点围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制度建立、应急预案落实等方面进行系统检查。
五、抽查要求
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相关工作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按照《浙江省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检查活动。
检查人员与被检查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现场检查应当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抽查过程应听取被检查的养老机构的陈诉和申辩。
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六、抽查结果及处理
建立抽查结果台帐,梳理制约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关键性问题以及普遍性问题,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对个性化问题,根据“一院一策”,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对不合格的养老机构,重点督促和指导其进行整治。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养老机构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七、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养老机构抽查工作,后续结合省市养老服务有关工作要求不定期开展。
附件:《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记录表》
平湖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记录表 | |||||||||
任务名称 | 任务编号 | ||||||||
检查对象名称 | 主体编码 | 主体类型 | |||||||
企业地址 | 联系人 | ||||||||
核查方式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行政部门检查结果或专业意见 □检验检测 □网络监测 □委托专业机构辅助 | ||||||||
要求提供的材料 | □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证明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 □(提供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 □(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管理人员名单 □相应的制度 □应急预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47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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