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4〕1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的通知》(浙教办师〔2014〕20号)和《关于开展教师教育质量监控机构调查梳理工作和推荐质量监控专家的通知》(浙师质监〔2020〕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教师教育质量监控,完善教师教育质量监控管理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调整“平湖市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和职责
“平湖市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是专门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和专业发展培训质量管理,统筹、指导和实施对全市教师教育的质量监控,检查和评估教师教育实施质量所搭建的工作平台。“平湖市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