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各养老服务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养老护理员、最美养老抗疫先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红船精神为引领,深入挖掘选树养老事业先进典型。为推动长三角区域幸福颐养标杆示范区建设,为打造金平湖更有温度的民政事业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9日-10月28日。
三、推荐对象
(一)最美养老护理员。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和企业)中从事养老护理的一线工作人员。
(二)最美养老抗疫先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我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
四、推荐标准
(一)最美养老护理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热爱养老服务工作,敬老爱老,默默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出色的工作实绩;
3.个人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4.从事养老服务2年以上,且仍在一线服务岗位工作;
5.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中级以上(含)职称(技能等级)优先推荐。
(二)最美养老抗疫先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在养老机构、村(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抗疫工作事迹感人,群众反响良好;
3.个人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4.目前仍在我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一级期间,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等家庭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主动报名参加嘉兴市支援湖北养老护理预备队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所在单位人员发生过疫情感染的,不予推荐。已被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抗疫工作的,不再重复推荐。
获评对象由市民政局授予奖牌,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并择优推荐上报。
五、资料提供
(一)最美养老护理员
1.平湖市“最美养老护理员”推荐表2份;
2.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信用承诺书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最美养老抗疫先锋
1.平湖市“最美养老抗疫先锋”推荐表2份;
2.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信用承诺书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实施步骤
(一)推荐上报(10月26日前)。在个人自荐、机构推荐的基础上,机构所在镇街道审核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名额详见附件。推荐材料一式两份,由镇街道上报市民政局,同时,上报电子版。联系人:孙世丽,联系电话:85639702,13575327924。
(二)审核确定(10月28日前)。市民政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市民政局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推荐资格,名额不再替补。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推荐活动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激发广大养老服务工作者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充分挖掘养老服务行业涌现出的先进人物。
(二)严格推荐标准。各镇街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推荐关”,确保推荐的对象事迹先进,示范作用明显。各镇街道要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推荐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不少于3天。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最美养老护理员、最美养老抗疫先锋”的先进事迹。积极宣传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者敬老为老、甘于奉献,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不忘初心、坚守岗位、大爱无私的高贵精神,倡导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工作环境,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附件:1.平湖市“最美养老护理员”推荐表
2.平湖市“最美养老抗疫先锋”推荐表
3.信用承诺书
4.推荐公示
5.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