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20〕126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科技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89号),对科技企业投保办法规定的科技保险险种给予保费补贴支持,现就2021年度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
企业投保办法中规定的融资类、研发类、人身险等三大类科技保险险种,与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并缴足全部保险费,合同到期后向市科技局申请补贴。各险种保险期限不得超过2年,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参与保险的企业,须在付清保费后才可提出补贴申请,否则不予办理。科技保险补贴资金采取后补贴、分类补贴和总额限制方式,具体按《平湖市科技保险补贴比率、限额明细表》规定执行。每家企业每年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对象
企业与经认定的科技保险机构签订科技保险合同,并已缴足全部保险费,合同起止日期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本次保费补贴。
三、申报材料
科技保险到期后,企业在申请保费补贴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平湖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2.保险单和保费付款凭证复印件;
3.平湖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研发费用截图;
4.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农业科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省、市专利示范企业证书等;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受理
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6月7日;
纸质材料接受地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3楼平湖市科学技术局306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国浩,戴亮 电话:85060306
附件:1.平湖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比率、限额明细表
2.平湖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3.平湖市科技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31日
平湖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比率、限额明细表
产品类别 | 产 品 名 称 | 保费补贴 |
融 资 类 | 1.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 实缴保费的25%补贴 |
2.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 实缴保费的25%补贴 | |
研 发 类 | 3.科技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4.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5.科技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6.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7.科技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一切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8.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一切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9.科技研发中断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0.高新技术研发中断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人 身 险 | 11.科技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12.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3.科技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团体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4.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团体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注:1.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2.以上保费补贴比例为最高补贴比例,具体由科技发展资金管委会 根据审核情况确定。 |
附件2
平湖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科技企业 类别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企业投保情况 | 承保机构 | 险种 | 保险合同 起止时间 | 保险 金额 (万元) | 保费(元) | 补贴费率 | 申请补贴 金额 (元) | |
合计保费金额(元) | 合计申请补贴金额(元) | |||||||
提供资料:保险单和保费付款凭证 | ||||||||
企业承诺:对提供的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