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促进工业经济转型提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19〕108号)等文件,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组织并指导相关企业(单位)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领军企业”“瞪羚企业”补助
2.“小升规”企业补助
3. 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及创业之星补助
4. 企业参展补助
5. 小微企业园建设补助
6. 小微企业园集约利用补助
7. 小微企业园企业招引补助
8. 小微企业园星级认定补助
9. 小微企业园综合贡献奖励补助
10.市长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补助
11.“浙江制造”认证补助
12.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助
13.重点技术创新专项及高新技术产品项目补助
14.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补助
15.“浙江制造精品”奖励补助
16.首台(套)研发补助
17.嘉兴市级以上质量检测中心补助
18.CMA、CNAS认证补助
19.工业设计单位补助
20.服务型制造企业认定补助
21.两化融合荣誉补助
22.软件产品补助
23.企业“民参军”补助
24.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和产业平台补助
25.企业加强空间利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