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实效性,实现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司法》《广告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把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威慑作为当前主要任务,通过部门联合执法,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共同推进,查禁和疏导双管齐下,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机制。通过开展重点排查、分类指导、全面整改、督促检查,规范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使之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对于无证办学以及违规违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予以查处。
三、整治范围
(一)办学资质。超范围从事教育培训的具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教育咨询(服务、科技等)类机构。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广告宣传。招生广告存在虚假许诺的内容、夸大其词、误导宣传等行为的培训机构。
(三)办学行为。招生简章和广告未在主管部门备案,或备发不一致的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退费制度,未与学生签订有效培训合同的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违规招生”,存在举办、承办、协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存在培训时间不合规范,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教师管理。聘用不具有教师资格人员从事学科知识培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外籍人员的培训机构。聘用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的培训机构。
(五)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取得办学资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职责分工
各镇街: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体育类、艺术素质类、中小学生托管等培训机构监管治理;牵头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无证无照整治工作。
教育部门:牵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负责查处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行为,协助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资质、广告宣传、消防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收费、广告宣传、涉嫌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有餐饮服务的机构)监管治理。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违规举办学校或者培训机构的处罚。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户外、门面广告牌的清理整顿;对各镇街、有关部门移交的违法校外培训机构立案查处。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负责对归口本部门尚未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类等)监管治理。
民政、文广旅体、残联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已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