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根据《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修订)》(温瓯科〔2020〕28号),现决定开展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运营一年以上,运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在温州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业领域的硬件设施;
3.内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
4.拥有专业化的中高级技术服务人才,配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管理、服务人员占总人数70%及以上;
5.符合国家明确规定应有的从业资格或相关资质等级;
6.明确主导服务类型和服务价格。
二、申请材料
1.《温州市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书》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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