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海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13号)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0〕5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确保宁海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筹兼顾、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暂行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从2020年起,利用4年时间,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县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对全县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三、主要任务
依据《工作方案》要求,2020—2022年,基本完成全县重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进,逐步实现全县覆盖的工作目标。
(一)2020年,全面启动宁海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12月底前,制定2021—2022年度工作计划,分类型、分批次开展各类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海政策 > 宁海县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haixianzhengfubangongshi/20201231/30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