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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宁政发〔2020〕24号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海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水利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宁波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高质量推进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和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根本,将解决城镇污水治理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结合,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等短板,努力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打造更加舒适、优美、绿色和环保的城乡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民生,提升服务。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服务能力,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老旧小区,城中村周边水环境改善等热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二)系统谋划,强化落实。在梳理分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现状基础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管委会要统筹谋划,补齐短板,强化各相关部门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以各级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强烈反应的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等设施短板。

(四)政策引导,注重长效。推进厂网一体化建设,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与推进实现城镇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经过5年努力,实现全县7个生活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其他区域基本实现农村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生活污水有效收集率、处置量和达标率显著提高。

至2025年各项具体目标如下:城市污水处理率≥9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5%,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再生水利用率≥20%;乡镇污水有效纳管率≥80%,乡镇污水厂进水COD浓度≥200mg/L;全县污水厂平均进水BOD浓度≥100mg/L。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提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

1.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实际,修编完善《宁海县城镇排水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和分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工业企业集中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场站和管网的土地供给,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2020年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宁海城北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改造后规模达9万吨/日;2021年启动西店、深甽、长街、临港、宁东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新扩建宁海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扩容后规模达12万吨/日;2023年底前完成全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县水务集团)

3.全县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B0D进水浓度低于100mg/L的,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稳步提升管网收集效能。(责任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

4.全县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占比过大而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要指导工业企业改进预处理方式对拟排放废水进一步深化处理,确实无法达标的工业企业,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实施搬迁或关停,工业企业集中且无法搬迁关停的区域,要抓紧谋划工业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属地乡镇街道)

(二)全面排查,做好全县污水管网“一张图”。

5.全面开展排水管网基础数据排查(管网服务范围、平面位置、管材、管径、长度、起末点管底标高、埋深、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缺陷类型、等级和雨污混接情况),厘清现有管网情况,建立管网健康档案。城区污水管网排查由县水务集团统一公开招标实施,其他管网业主单位与县水务集团签订委托协议,承担各自区域范围内管网排查费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县水务集团 )

6.根据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报告制定维修计划,安排落实维修资金,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设施维修,消除缺陷、恢复设施原有功能,延长设施使用寿命。重点检修建设5年以上老旧管网和颜公河沿线漏损管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县水务集团)

7.根据城镇污水排水专项规划和现状管网建设运营情况,结合地块开发、道路改造,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重点解决主管断头、支末管网连接、城中村管网铺设等短板、难题。(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县水务集团、属地乡镇街道)

8.严格把控管网设施新建和改造质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管网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管网建设质量,加快淘汰砖砌井,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优先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县水务集团、属地乡镇街道)

(三)统一运维管理,加强管网运维管理能力。

9.推行排水统一运维管理体制,统筹加强排水管理城乡一体化,通过法定程序将全县污水设施运维业务统一交由县水务集团(净源公司),推动雨水管网运维常态化、一体化。各管网业主单位要理清设施总量,根据前期管网排查情况加快整改,探索边移交运维边整改的新模式,抓紧测算设施运维成本。城区污水管网统一通过县综合执法局移交至县水务集团运营管理,运维经费由县财政保障。(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县水务集团、属地乡镇街道)

10.推进污水井盖电子标签的安装应用,在主管网重要节点部位安装流量、浓度实时监测设备。相关排查资料、报告、清单和监测数据等纳入管理平台,实现设施信息化、账册化管理,数据库动态及时更新,通过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从不同角度、不同需求对数据提取汇总分析,为污水管网科学化养护提供信息保障和数据支撑。加强污水厂运维管理的技术力量,提高仪器设备配备水平,完善各污水厂应急预案,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责任单位: 县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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