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宁海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维护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与舆论宣传的紧密结合,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健全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各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县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信誉和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我县开展专项行动要按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经发局、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科技局、宁海检验检疫局等部门)
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牵头单位:县文广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经发局、县科技局、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
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牵头单位:县信息化办;配合单位: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贸粮局、县经发局、县科技局等部门)
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针对水稻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牵头单位:县农林局;配合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宁海分局等部门)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配合国家商标局做好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的相关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宁海分局;配合单位:县经发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质监局、县贸粮局、县外经贸局等部门)
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县文广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部门)
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等部门)
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牵头单位:县贸粮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压级压价、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贸粮局等部门)
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贸粮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经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贸粮局、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等部门)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县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宁海检验检疫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科技局、县经发局、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取消参展资格,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县大活办;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县科技局等部门)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宁海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发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科技局、县贸粮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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