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及部省市属各单位:
《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2021年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率,切实弄懂学通《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现就在全县组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全县深入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是加快推进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有力举措,也是今年我县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条例》的宣传贯穿全年,从5月至6月下旬,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专项活动。促进《条例》深入人心,增强全县各行政部门和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提升广大群众依法自治的能力,为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做好基层《条例》宣传全覆盖工作。县普法办加强广播、电视和微信朋友圈宣传并制作《条例》宣传倡议书、三折页、海报、读本等宣传资料,各乡镇街道发放资料,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在全县369个村(社区)进行张贴、解读、宣传等活动,实现《条例》宣传全覆盖。
(二)开展“全屏法治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楼宇广告等载体,开展全屏宣传,利用“两微一端”,推送《条例》解读等相关内容,制作《条例》展板开展巡展活动,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三)组织《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县普法办将在《今日宁海》报上开展《条例》知识竞赛有奖竞答活动,请各地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报纸答题卡交至县普法办。此外,县普法办将于6月份组织一场《条例》现场知识竞赛活动,各乡镇街道选派乡镇街道干部、村书记和法律明白人各一名组成参赛队伍参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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