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工贸科(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菜篮子”基地规范化管理,根据《关于申报宁海县2014年度县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通知》(宁商务〔2014〕66号)文件精神,经各地初审推荐,并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对新申报基地进行了实地审核验收。经逐项考核及综合评定,确定宁波跃龙蔬菜有限公司等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为县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现予以公布:
宁波跃龙蔬菜有限公司
宁海县庆丰牧业有限公司
宁波格林食用菌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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