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2019】56号)文件要求,从11月5日开始受理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
一、申报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二、申报条件
具有求职创业意向、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
四、申报时间
11月5日至11月30日。
五、申报方法
毕业生自愿申请。2019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省级)”(个人账户)(http://nbnh.zjzwfw.gov.cn/),经办地选到“浙江省”,通过部门窗口中“省人力社保厅”页面内“就业创业服务”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宁海县资金拨付的特殊规定
补贴资金需拨付到学生个人账户(需为宁海开户且学生本人持有的银行卡)
咨询电话:0574-65582868。
一、申报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二、申报条件
具有求职创业意向、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
四、申报时间
11月5日至11月30日。
五、申报方法
毕业生自愿申请。2019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省级)”(个人账户)(http://nbnh.zjzwfw.gov.cn/),经办地选到“浙江省”,通过部门窗口中“省人力社保厅”页面内“就业创业服务”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宁海县资金拨付的特殊规定
补贴资金需拨付到学生个人账户(需为宁海开户且学生本人持有的银行卡)
咨询电话:0574-65582868。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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