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7〕9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我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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