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7]19号)文件精神,着力提高企业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县科技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海县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海县科学技术局 宁海县财政局
2018年3月14日
抄送:县府办。
宁海县科技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印发
宁海县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我县企业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县财政在每年的科技经费中安排相应的预算资金,作为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由县科技局、县财政局进行管理,按照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用,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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