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宁海县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经信绿色[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2021年度宁海县“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散乱”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已纳入202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且腾出用能量100吨标准煤的项目;
2、已纳入2021年度“低散乱”名单的企业,且腾出用能量10吨标准煤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对落后产能退出、低效设备(生产线)淘汰改造
1、项目竣工总结资料;
2、项目资金申请表及淘汰设备验收意见表(附表1-1、附表1-2);
3、淘汰设备的前后照片(如遗失需提供认可的有效证)及淘汰设备去向证明;
4、其他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低散乱”重点区块(行业)整治提升项目
1、项目竣工总结资料;
2、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及项目验收意见表(附表2-1、附表2-2);
3、淘汰设备的前后照片(如遗失需提供认可的有效证);
4、其他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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