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现将《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切做好实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2日
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
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外包行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质量,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甬安监管综[2015]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精神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意见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行为,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原则
坚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主导、企业自主、中介服务、政府推进、社会参与”的原则,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服务内容
(一)按照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由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企业委托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月度排查、季度排查,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咨询机构要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组织人员准确及时地将排查出的隐患情况在宁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网上录入。
(二)由政府出资,以公开招标、合同约定等形式委托咨询机构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社会化服务。包括安全生产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行为监测、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指导等。
四、行为规范
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要督促委托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自觉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要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社会化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工作质量。
(二)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假借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行为。
(三)加强执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四)定期总结服务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效果。至少每季度向委托企业书面报告一次,合同期满后全面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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