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构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2013年4月,宁海县安监局等16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宁海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宁安监管〔2013〕28号)。政策实施三年来,部分单位执行较好,部分单位有待提高。现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特提出以下三点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宁海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细化办法。
三、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望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的执行力度。
附件:宁海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
宁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宁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印发 |
附件:
宁海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激励约束政策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构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根据《宁波市企业信用监管和社会责任评价办法》(宁波市政府令第192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的通知》(甬安监管办〔2012〕3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激励约束政策。
一、共性部分
(一)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当实施下列激励措施:
1、在法定权限内减免税收;
2、优先享受科学技术、社会保障、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资金补贴;
3、在产业发展、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等公共资源配置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4、在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作为重要的评审因素;
5、优先推荐、安排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类先进评比、享受有关政治待遇;
6、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二)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为D级或处于安全生产警示期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当在工作权限内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依法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2、取消评选相应荣誉的资格;
3、不得减免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不得享受各类政府资金补贴或者参与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
4、在产业发展,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等公共资源配置方面进行限制;
5、向社会发出消费、用工、投资等方面的风险警示;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约束措施。
二、个性部分
(一)县安监局
1、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在办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时,审批时限比规定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延续手续时,免于现场审查。
2、信用等级为D级或处于安全生产警示期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暂停受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延续手续时从严审查。
(二)县发改局
1、严格按《宁波市重点工程评价及实施办法》要求,对A级企业优先纳入集体奖项评选范围;C级以下或列入安全生产警示的企业取消参评资格。
2、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重点工程招投标。
(三)县公安局
1、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在办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时,审批时限比规定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在申领车辆道路通行证时予以优先办理。
2、信用等级为D级或处于安全生产警示期的企业,暂停受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在申领车辆道路通行证时从严把关。
(四)县国土资源局
信用等级为D级或处于安全生产警示期的企业,不得参与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矿山治理项目的公开竞标,停止再生产用地审批。
(五)县经信局
信用等级为D级或处于安全生产警示期的企业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实行用电限制。
(六)县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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