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小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结合我县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安全隐患多的实际,特制定宁海县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安委办
2014年3月6日
宁海县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和引导我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行为,有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质量,经研究,制定宁海县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小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外包行为,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二、工作任务
依据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力争到2014年6月底,全县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形成“职责明确、标准清晰、企业负责、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
小微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外包主要内容:
(一)小微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外包,是指小微企业委托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二)咨询机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开展现场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并进行月度排查、季度排查,提出处理意见;企业自身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实施监控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发展。
(三)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标准和方式;报酬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其他未尽事宜;合同有效期限等。
四、咨询机构和执业人员行为规范
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的咨询机构和执业人员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工作,并对其工作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咨询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要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工作质量。
(二)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假借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行为。
(三)加强执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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