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农指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扬广大农指员深入群众谋发展的作风,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品位。经研究,决定从3月份开始在全市农指员中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法治建设”(简称“农村三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开展“农村三治”活动以“治水美村、生态美村、法治美村”为目标,坚持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以三千农指员为主体,把惠农利民作为活动的落脚点。这既是推进美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为民办实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群众工作、做好“双亲双带”的具体行动。广大农指员要充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以服务“三农”的真感情,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努力创造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工作新业绩。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以2014年“三千农指员治水当先锋”活动成果为基础,按照全面提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要求,以全年启动实施770个生活污水治理村和清理农村黑河、臭河、垃圾河“三河”为载体,引导农民群众深入参与,抓好工程质量监管,重视日常维护,多方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全程参与治水项目。农指员要积极参与派驻村污水群众宣传发动、处理项目方案设计、工程实施和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和维护管理机制建设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全程参与。今年无治理项目村的农指员,可结合实际,在片组或乡镇的组织下,协助实施村开展组团服务工作。
2、全面清查污染河流。以片组或乡镇为单位组织农指员开展“三河”清查工作。重点查污染河段、查污染源头、查污染责任,及时把清查结果、情况分析报乡镇和县(市)区农指办,农指办汇总后及时报县(市)区“五水共治”办公室。
3、全力办好一件实事。各农指员派出单位要加大对派驻村污水治理实施项目和“三河”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为派驻村污水治理配套工程、实施项目建设办一件实事。农指员要主动向派出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派出单位领导要开展一次治水治污专题走访活动。
4、全员记录治污日记。农指员要结合民情日记认真记好一本“治污日记”,全面记录参与治污全过程,对项目建设的难点问题,群众的实际需求,解决困难的方式方法等进行记录总结,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二)全面提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全市农村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以治理脏、乱、差现象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整治建设的起点和标准,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1、全面清理暴露垃圾。切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工作,组织群众对主要道路沿线、河塘沟渠、休闲公园等处的暴露垃圾进行清扫,对闲置的粪坑基、柴蓬基、宅基地等进行绿化。组织建立村专兼职保洁队伍,清扫保洁公共场所,收集村民生活垃圾,集中运送到乡镇转运场所,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居和道路干净整洁,逐步实现无暴露垃圾,无路面污水,无乱堆乱放杂物,无乱搭建现象的“四无”目标。
2、推进街市有序整洁。深化“三改一拆”行动,切实加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以主要街道和集贸市场周边为重点,集中整治乱堆放、乱搭建、乱设摊、乱停车、乱张贴、乱晾晒等“七乱”行为。清理流动摊贩和马路市场,完善集贸市场设施,做到有水泥地面、有顶棚、有柜台、有下水道、有垃圾房等,保持设施整洁完好。整治店招标牌,做到一店一牌、整齐划一。
3、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把农村环境整治由院外向院内延伸,发动群众开展房前屋后、庭院内外整治,清除废弃物,做到可用物品堆放整洁有序,住宅周边及阴沟无杂草、垃圾,无乱排放污水等污染周边环境现象,积极推进庭院美化、彩化,不断夯实美丽乡村建设群众基础。
4、提升村庄整治特色。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的思路,了解驻村的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协助制定切实可行、各具特色的村庄分类整治方案。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浙派民居”改造实施和古村落保护工程,对驻村的古民居、古桥、古树、古戏台等进行全面调查并登记上报。
(三)加大推进法治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法治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支撑和必要保障,在农村经济社会取得显著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完善农村法律体系,落实依法治村有利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保障经济快速发展。
1、强化农村法治观念宣传。搞好法治宣传教育,是农村法治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广大农指员走村入户,要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接触,有目的、有意识地宣传农村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和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结合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要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培养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
2、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坚持普治并举,把学法与用法统一起来,使农村干部群众在生动的法治实践中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当前,要紧扣农村改革这个主题,充分认识法治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要围绕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农村产权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来推广和实践,协助做好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和农户承包地、宅基地、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及建立村级事务运行管理经费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等改革的法律保障服务,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反映农民利益诉求,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3、推广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三十六条》,梳理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细化了小微权力的运行程序,找准了监督的关键点和着力点,使权力监督真正起到了标本兼治的作用。农指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村务公开信息平台、村级聊天长廊、宣传橱窗等载体,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真正入耳、入脑、入心。要注重发掘各村在落实权力清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并及时总结推广,不断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要及时发现并解决“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依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指导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活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方式改变,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农指员要积极参与镇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完善村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分离和独立运行制度,创新村级基层权力规范运行机制。要帮助建立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要注重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推进措施
(一)精心组织,健全机制。各农指办要围绕目标和任务,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活动的具体组织形式,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农村三治”活动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农指员要按照“农村三治”活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真正抓好驻村的环境治理和法治农村工作,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探索创新,注重实效。广大农指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情况,记好“民情日记”,注重举措创新,逐一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各级农指员要发挥自身特长,主动提供自主式服务;各片组要整合优势资源,以专业化服务为实践载体,开展组团式服务。各农指办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重点问题,组建专家服务队,开展攻坚式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加强工作对接,齐心协力解难题、求实效。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委组织部、农指办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查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把“农村三治”工作列入农指员年度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拟于9月份召开全市“农村三治”工作经验交流会,鼓励探索创新,挖掘成功做法,搞好宣传推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农指员,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消极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涌现出来的优秀农指员,通过新闻报道、网络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形成有效激励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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