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和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推荐,并经市级初审,同步征求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3个):
慈溪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
2.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4人):
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建华
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四级调研员 刘丽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储慧涛
余姚市马渚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 方葵
3.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个):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宁波市天一公证处
4.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6人):
余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马燕尔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聪聪
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成科
浙江中和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 王德明
宁波市精神病院司法鉴定所主任 徐莉
宁波仲裁委秘书处国际航运仲裁院院长 陈磊
5.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个):
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
北仑区法律援助中心
6.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4人):
海曙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区法律援助中心)科长 郑凤岚
江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崔莉
奉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方珊
象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许蓉蓉
7.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10个):
宁海县司法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ifaju/20231012/445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