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司法部已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现将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二、成绩查询与核查
应试人员可自1月1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和司法部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司法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1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出成绩核查的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和联系方式,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宁波市司法局将根据司法部核查结果告知申请人。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告知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 2020 年、2021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 2021 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 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避免人员聚集,现场申领提交材料时间应提前进行网上预约,请合理安排好时间。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的工作日,根据本人网上预约时间(上午9:15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本人前往宁波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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