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各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和鼓励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
关于支持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和鼓励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精神,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宁波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的实施,适应新科技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和鼓励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及其新兴业态进一步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资源优化配置
进一步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实行股份制改造,促进公司化、集团化运行,积极支持转企改制后的企业或从文化事业单位剥离出来的企业在名称及范围中保留原字号或使用文化产业新兴业态用语,提高转企改制文化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简化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登记程序,经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转企改制企业,优先办理注册登记;支持文化企业组建集团,尤其是申请组建新兴文化企业集团的,可在注册资本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予以大力支持;支持实行文化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资产划转重组文化企业凭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批准文件可不须提交股权转让协议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推动文化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新兴业态格局
支持文化企业充分走向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核心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同时,推动动漫设计、文化创意设计、网络文化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策划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支持各类法人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条件下参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支持各类法人、自然人创办新兴文化企业或从事新兴文化个体经营;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区及规模化建设,促使其形成强势的区域性文化产业中心;大力支持新兴文化产业企业落户宁波,对在宁波市设立综合性地区总部的新兴文化企业,允许其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字样。
三、推行文化产业新兴业态登记参考用语,进一步支持全市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
新兴业态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在各行业中出现的符合时代特色要求及现实消费需求的结合高科技技术特色的一种特殊新兴服务业态。
文化产业新兴业态是先进技术糅合了传统的文化艺术因子,以高新技术载体为平台,形成富于科技含量、与消费需求习惯发展同步的新型服务业态,主要包括文化创意、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数字内容、动漫和网络游戏等几大产业。
通过积极推动文化资源、文化生产、文化传播和文化消费的数字化,大力培育新的文化业态。鼓励发展以各类设计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文化产业与制造、信息、物流、建筑、包装等产业的对接,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以及国民经济各行业相融合。开发旅游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深度融合。
(一)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各类新兴业态市场主体准入,实行“非禁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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