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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25〕24号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办发(2025)24号.pdf

 

宁波市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丰富全链数据产业生态,进一步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先行先试、安全合规的原则,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高效流通,推动数据产业生态繁荣发展,为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底,成立宁波市数据交易机构,建成行业数据流通平台7个,完善“平台+机构”数据交易市场体系。累计数据产品达到1200件,数据交易额达到7.5亿元,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10个,数据应用标志性场景20个,建成“数创港”特色创新园3个,数据企业达到500家。

到2027年底,数据要素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数据交易市场更加繁荣,高质量完成浙江省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宁波建设任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累计数据产品达到2000件以上,建成行业数据流通平台10个以上,数据交易额达到15亿元以上,数据企业达到1000家,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25个,数据应用标志性场景40个,打造“数创港”特色创新园10个,“数创港”成为全国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数据要素制度体系

1.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制度。构建数据要素全过程制度体系,健全流通交易、安全等配套制度机制。建立与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数据交易市场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数据局等有关部门)

2.完善数据领域标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数据标准规范。鼓励企业、第三方机构、中介服务组织参与制定数据领域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字经济局〔市经信局〕等有关部门)

3.探索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数据要素价格的运行机制,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收益机制,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的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二)优化数据资源转化体系

1.提升数据资源化水平。深化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加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力度。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探索个人信息数据授权使用。(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数字经济局〔市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提高数据产品化能力。围绕医疗健康、先进制造、金融服务、港航物流等重点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采用开源开放等模式,结合“人工智能+”需求,推进各类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知识库建设,探索建立数据产品标准,加大数据产品开发供给。(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数字经济局〔市经信局〕、市委金融办、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

(三)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

1.探索开展数据产品和产权登记。完善数据管理制度,推动数据标准化、产品化、价值化。落实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数据产品登记、数据产权登记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促进数据交易规范化、便利化。(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数字经济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2.建立“平台+机构”多元市场模式。推动数据交易公司发展,提高本地市场服务能力。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行业数据流通平台,重点在纺织服装、港航物流、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时空信息等特色优势行业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数据流通平台。推进数据交易机构、行业数据流通平台等多元数据市场形态互认互通、一体化发展,推动数据市场由行业向区域拓展。(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字经济局〔市经信局〕、市委金融办、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

3.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先行探索推进数据资产评估、入表,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数据局)

(四)深化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体系

1.强化公共数据融合应用。支持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提升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能级,拓展交通运输、医疗健康、金融服务、水利服务等领域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建立授权运营场景评价指标体系。探索推进杭甬、长三角等跨区域公共数据联合授权运营。(责任单位:市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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