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申请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东延伸段开通初期运营的请示》(甬交〔2025〕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东延伸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东延伸段已具备初期运营条件,原则同意开通初期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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