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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波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24〕53号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办发(2024)53号.pdf

宁波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

2.2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 应急工作组

2.4 应急专家组

2.5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

2.6 其他应急组织和单位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2 监测预警

4 信息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2 响应措施

5.3 社会应急

5.4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5.5 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6.2 事件调查

6.3 善后处置

6.4 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技术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7.3 队伍保障

7.4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7.5 应急电源保障

7.6 医疗卫生保障

7.7 资金保障

8 附

8.1 预案管理

8.2 预案解释

8.3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调度管理条例》《浙江省电力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依据事件的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宁波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5.2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宁波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1.5.3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宁波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县级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5.4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宁波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县级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

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宁波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作为市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2.1.1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能源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国网宁波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宁波军分区、武警宁波支队、全市各统调发电企业、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机场集团、上海铁路局宁波车务段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视情增加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职责

决定较大、跨区(县、市)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省停电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视情提出协调支援请求;督促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2.1.3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能源局:负责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紧急状态下的有序用电工作;做好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做好燃气电厂的天然气应急保障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因停电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电力系统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依职责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督促指导列为重要电力用户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突发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有关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工作,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稳定公众情绪;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电力行业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加强互联网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与研判,共同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5)市信访局:负责受理、转送、交办停电事件期间相关信访事项,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6)市发改委:负责相关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对相关区域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开展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提请市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置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

(7)市经信局:负责事故所在地工业企业有序生产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征购,稳定工业经济运行。

(8)市教育局:负责监督各级学校编制、落实紧急停电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学校秩序维护和人员疏导等工作。

(9)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维护事故所在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10)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停电后救援、抢险、恢复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12)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用地安排,提供停电事件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信息和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提出应对预防次生灾害发生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电力线路抢险中林木砍伐事宜。

(1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协助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

(14)市住建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镇燃气、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15)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加强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等运输保障,协调做好轨道交通、铁路、航空等领域公共客运交通安全工作,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16)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旱灾害的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必要时,组织小型水电站应急发电。

(1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停电事件所在地农业、渔业灾害信息收集和应急救援。

(18)市商务局:负责停电事件中成品油以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组织做好大中型商场、超市和餐饮场所的人群疏导工作。

(19)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指导星级饭店编制、落实紧急停电预案;组织做好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场所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应急救援部门做好停电事件中旅游景区等场所的应急救援。

(20)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协调停电地区医院自保电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21)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和维护事件发生地区市场经营秩序,参与协调停电事件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

(22)市数据局:负责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大数据支撑;落实应急救援指挥电子政务外网、视联网视频会议系统和行政中心信息化集中机房等技术保障。

(23)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做好停电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24)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因停电事件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的事故抢险和人员搜救等工作。

(25)市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报工作,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服务。

(26)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7)国网宁波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应急处置、电力恢复等工作;及时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报告停电信息,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在市停电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为居民基本通信、应急照明、急救医疗等设施提供临时供电。

(28)宁波军分区:负责组织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并协调驻甬部队参加停电事件应急处置。

(29)武警宁波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参加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

(30)各统调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其他电力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1)宁波舟山港集团:负责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货物载运船舶的靠泊、装卸等工作,以及港口停电应急工作。

(32)宁波机场集团:负责宁波机场区域停电应急工作;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空中运输。

(33)上海铁路局宁波车务段:负责维护铁路运行秩序,安排疏导滞留旅客;负责抢险物资的铁路运输调度。

2.1.4 现场指挥机构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成员由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2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市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能源局分管副局长和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有关问题;执行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监督实施情况;组建专家组。

2.3 应急工作组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需要,依托各成员单位设立电力恢复组、新闻宣传组、综合保障组、社会稳定组等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能源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事件所在地政府等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通报事件处置进展;根据事件情况及时调拨应急发电车及协调应急物资调运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续报工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电力恢复组:由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牵头,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军分区、武警宁波支队、市气象局等参加。视情增加发电企业。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落实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应急供电保障;做好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地理信息数据;协调军队、武警等力量参与应对。

(3)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能源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事件发生、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互联网等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综合保障组:由市能源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机场集团、上海铁路局宁波车务段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核实停电事件受灾状况,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保障;组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组织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热、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保障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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