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产城教融合发展理念,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提升城市经济发展动力、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助推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在综合改革中立标杆、树旗帜,扎实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构建与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强市,为我市“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到2027年,“四全两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形成,职业教育规模、结构、水平实现新跃升,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成为全国标杆,“中高本一体”发展模式成为全国典范,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学校产教联盟成为国家名片,国家高水平(优质)专业数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全市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下同)累计向社会输送技术技能人才25万人,完成高中、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提升35万人次,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0万人次,完成学历和技能提升的产业从业人员占比达到50%以上,职业学校毕业生留甬率达到60%。宁波技师学院建成全省一流技师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职业技术大学。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要素统筹,增强职业教育部门协同合力
1.加大体制机制建设力度。健全行业指导体系,组建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5个以上。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将各地职业学校建设、公共实训基地、经费投入、就业质量等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市职业教育综合考核。优化完善职业学校目标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阶段性评价,评价结果与经费支持挂钩。健全督导服务体系,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职业教育督导员,建立职业教育长效督导服务机制。
2.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加强立法统筹,修订《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出台宁波市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法。加强规划统筹,将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建立产业规划、职业教育布局规划、人才培养规划同步制定机制。加强激励统筹,出台宁波市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强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鼓励学校、行业、企业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并获得合理报酬,修订《关于宁波市职业学校社会服务收入分配的实施意见》,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3.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确保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高于省属同类型院校,适当提高紧缺专业和高水平专业生均经费标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双优计划”建设。吸纳社会捐赠资金,对校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践基地按规定给予支持。
(二)推进全链式培养,提高职业教育综合适应能力
4.聚焦产业链,深度推进校地协同产教融合。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甬江科创区建设。构建“企业出题、共同答题”机制,探索建立“专业+人才+产业”的创新发展模式。推进区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打造“产业园区+企业+学校”的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1-2个,建设国家级现场工程师学院2-4个。聚焦“361”万千亿产业集群与现代服务业,重点扶持建设绿色石化、汽车、高端装备、“一老一小”等省级以上高水平专业群20个。前瞻布局第三代半导体、柔性电子等未来产业相关专业,优化涉农学科专业结构,鼓励增设粮食安全、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支持建设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5个。创建“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模式,支持在园区、企业建立工程师训练中心,在学校建立产品研发中心,探索将企业生产线引进到职业学校,设立“校中厂”“厂中校”,实现“招生即招工,进校即进企”。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与行业协会作用,定期发布区域产教融合发展报告和产业导向人才需求报告。
5.聚焦人才链,加快深化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构建贯通培养体系,打造以专业为导向的“1所本科+1所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N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一体化发展职业教育共同体;拓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规模,争创“3+2+2”中高本贯通人才培养试点,多途径扩大中本贯通人才培养体量,全市职业本科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招生规模的12%。创新职技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职技“三融三通”工作清单,实施万名“宁波工匠”培养培训计划。深化职普融通改革,探索推进综合高中试点建设,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6.聚焦教育链,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推动学校提质培优,高标准完成职业学校达标工程,建成全省一流技师学院1所,新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6所,扩建高等职业院校2-3所。支持专业提档升级,加强“课程思政”和“金课”建设,建立专业评定标准和评定结果运用机制,实施“一校一品一特色”专业建设行动,中等职业教育建成全国优质专业10个。鼓励教师提效增值,落实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教师教学创新团队60个,建成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3个,培育名师(名匠)100位;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与培养标准,“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90%以上。
(三)推进全过程参与,激发校企合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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