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重塑优化招商引资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规划、政策、要素和项目统筹,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球优质外资集聚地、头部企业投资向往地,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重塑招商体系,凝聚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招商合力
(一)强化招商引资顶层设计。组建市投资促进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动解决招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二)重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市投资促进署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枢纽作用,制定落实市级招商引资规划政策,按照符合区域产业定位和促进最优资源配置的原则,统筹做好项目布局引导工作,对市级重大招商项目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的要求,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服务业局等12个市级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谋划各自领域重大产业项目,组建行业专家智库,集成有利于招商引资的行业配套政策。针对每个重大招商项目,联合要素保障部门,按需建立若干重大项目服务专班,集中力量推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各区(县、市)政府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甬江科创区等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立足各自产业定位,围绕区域发展规划,扎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各地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对重大项目、重要客商、重大招商活动,亲自推进、亲自对接、亲自督查,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带队外出招商至少1次。(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三)优化重大招商项目推进体系。建立完善重大项目信息首报、快速预审研判、调度推进、专班服务等工作机制,构建分工明确、流程顺畅的推进体系。坚持重大招商项目市域统筹,各区(县、市)、开发园区按产业布局协同推进,杜绝恶意竞争。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六个一”(一个重大项目、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招商图谱、一名包联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个项目专班)工作法,对签约项目、谋划招商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从项目洽谈到落地投产的全流程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四)健全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督办机制。优化考评指标,完善考评办法,每月通报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和招商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招商项目落地督办工作,定期向项目牵头单位发送督办通知,推动重大招商项目又快又好落地。(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市督考办、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实施精准招商,聚焦引进全球优质产业项目
(五)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围绕三大万亿产业集群、十条标志性产业链以及我市紧缺的生产性服务业,扫描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头部企业投资意向,瞄准一批外资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筛选重点领域细分赛道,研究绘制“产业树”和“产业地图”等招商图谱,制定个性化产业链招商方案,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发展效益好、产业带动强的“大优强、绿新高”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口岸办、市服务业局、市投资促进署)
(六)积极探索投行化资本招商。逐步实施财政资金“拨改投”,探索整合设立市级招商引资母基金,积极吸引全球头部投资机构、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与我市共建子基金,以资本合作带动项目落户。发挥国有投资平台作用,以股权投资带动新兴产业项目引进。加大资本引才力度,择优资助已获民间资本投资的创业团队,“以投带引”推动人才和项目加快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署)
(七)推动本地“链主”企业集群式招商。定期走访在本地上市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中精选的“链主”企业,了解企业产业布局动态,深入挖掘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产业资源,通过企业家之间的互相推荐和企业之间的产业配套吸引,做到“服务好一个,引进来一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署,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八)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贯彻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建立与100家重点外商投资企业“一对一”挂联机制,协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甬增资扩产。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与新增外资同样的配套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宁波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九)支持本市企业优质项目高质量发展。定期收集筛选我市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意向,加大要素配套支持力度。对于当地不能满足需求或者落户地明确为市域内其他区域的项目,通过项目流转机制做到有序转移,避免项目流失。支持我市上市企业(含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纳入市级重大招商项目库管理,给予新投资注册项目同样的配套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署,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十)抢抓枢纽自贸区建设机遇招引大项目。抢抓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政策机遇,充分发挥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优势,着力深化油气资源配置制度和国际供应链模式创新,加快打造绿色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吸引一批龙头型、平台型、总部型企业落户宁波片区。(责任单位: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管委会)
(十一)提高招商工作数字化水平。建立完善全市重大招商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全面精准掌握储备、在谈、签约、开工、投产等阶段重大项目情况。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产业、项目、要素等信息汇集共享,对我市已有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进行精准画像,预判产业投资趋势,精准定位产业招商目标企业。(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renminzhengfu/20230323/435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