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9号)要求,现就我市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动发展环境升级,打造高质量“双创”生态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再造商事登记流程,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加快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非禁即入”,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推进公共信用平台建设应用,构建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牵头领导:施惠芳;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宁波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创新创业相关政务事项开通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加强知识产权咨询、维权、援助体系建设。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机制,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方法。(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服务业局、市大数据局、市统计局)
(三)增强人力资本服务能力。支持宁波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新业态,完善人才测评和技能鉴定等服务。加快培育及集聚一批专业化、国际化、高端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人力资本服务新业态。(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全力支持办好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分会场,扎实开展中国创新挑战赛(宁波)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等各类“双创”赛事活动。定期举办各类“双创”政策解读和培训活动。(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二、推动发展动力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五)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进实施数字宁波建设规划和数字宁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智能制造、智能城市、智能港航等重点领域,推动实体经济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产业,加快布局建设四大智能终端产品集聚区,加速推进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力度。到2022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部门:市经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
(六)构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智团创业”计划,加快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增强创业培训、市场拓展等服务供给。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训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化改造,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高成长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队伍,着力培育一批高能级科技型企业及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22年,累计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15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130家,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146家。(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
(七)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能力。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咨询、培训等服务,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鼓励高校院所发布科技成果目录,以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八)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深化宁波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健全宁波科技大市场体系,支持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技术市场,打造全市统一的技术交易平台。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发展第三方技术转移服务。加快建设宁波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科技文献等数据资源,全方位采集整理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到2022年,形成对行业有较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4000项以上,全市技术交易额达到150亿元。(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九)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开展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试点。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牵头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
三、推动支撑能力升级,提升创新创业效率
(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落实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宁波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
(十一)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落实支持创新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采购力度,推行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定向采购制度。(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办;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十二)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力度。编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目录,完善首台(套)认定管理,提升首台(套)检测能力。探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与政府首购相结合的模式,建立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和示范应用联盟。(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三)拓宽普惠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加大推进科技创新券省内及长三角地区通用通兑支持力度。企业和创客(团队)向非关联创新载体购买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时,可用科技创新券抵用。到2022年,累计发放科技创新券1亿元,服务企业1万家次。(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推动带动能力升级,拓展就业发展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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