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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现将《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

国检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有效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以下简称国检试验区)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宁波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和“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创建,努力争做“一带一路”建设的先行者,根据国检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精神,充分发挥宁波港口和外贸优势,着力创新并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把国检试验区打造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核心载体、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以质检合作促进经贸发展的创新典范,为宁波“名城名都”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二、工作目标

以“政策透明、监管优化、协同创新、高效便利”为原则,通过实施一系列贸易便利化创新举措,探索开展贸易便利化规则制定,全面打造功能特色明显、发展优势互补的“五大区块”,实现口岸协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更加完善、产业集群和规模效应更加凸显、辐射能力更加强大的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设国际一流口岸。口岸通关效率居全球港口前列。对标《贸易便利化协定》,口岸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口岸信息资源有效共享、口岸部门协同配合顺畅,实现宁波口岸物流便利化、业务标准化、信息透明化、全程无纸化。

——有效集聚出口商品。进一步支持市场采购集货、出口直通放行等业务发展,宁波口岸对长三角乃至全国腹地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宁波口岸出口业务量显著增加,其中宁波出口中东欧商品贸易额增长50%以上。

——打造进口首选之地。中东欧商品准入规模进一步扩大,从事中东欧贸易企业注册数量持续增加,进口中东欧国家商品规模有效扩大。到2020年,建成中东欧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2~3个,中东欧进口商品贸易额增长50%以上。

——畅通进口直通渠道。加强宁波与周边地区进口贸易体系建设,进口直通的商品种类进一步增加,手续更加便捷,浙江、长三角乃至全国进口商品通过宁波口岸进口的业务量明显增加。到2020年,进口直通放行货物金额增长50%以上。

(二)区块目标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进一步提升展会进口商品监管便利化水平,实现展会现场“一站式”查验。以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以及加工制成品为主,形成立足宁波、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集展览、销售、贸易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国—中东欧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国际物流园区。推进进出口监管园区和港区一体化,市场采购集货商品种类范围进一步放宽,规模进一步扩大。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入驻园区开展业务,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

——宁波保税区。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发挥更加显现,建成专业型的中东欧进口木材等商品交易中心,建设中东欧进口商品物流基地,做强大宗初级商品和资源性商品进口。

——梅山保税港区。实施原产中东欧汽车认证工作便利化。指定特定商品进口口岸作用进一步发挥,高附加值中东欧商品进口规模明显扩大,国际中转、采购和分拨业务持续发展。

——中东欧(宁波)工业园[中捷(宁波)国际产业合作园]。打造中东欧国家产业合作基地,努力建成以面向中东欧国家为主,集产业合作、经贸往来、人文交流、科技创新于一体的国际合作示范平台以及参与中东欧国家标准制订、加强标准互认和检验认可的重要平台。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国际一流口岸

1.提升贸易便利化服务能力。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建成宁波国检贸易便利化服务中心。开展检验检疫智慧窗口建设,建设“渠道多、办事易、效率高”的线上窗口服务平台。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质检合作网站,搭建中国—中东欧国家质检合作的信息发布平台和中东欧业务线上办理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宁波检验检疫局)

2.推进口岸通关无纸化。将无纸化范围覆盖到所有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以及信用等级企业。实现业务单证在各口岸单位申报、查验、通关放行等全流程的数据化存储和无纸化传输。开发检验检疫移动端查验无纸化系统,实现即查即放。(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

3.推动口岸执法“一站式作业”。完善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口岸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需要对同一进出口货物查验时,实施联合查验。(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

4.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力打造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与口岸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无缝对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试点,实现功能全覆盖。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整合通关、物流、生产作业等信息,为企业提供全程数据服务,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成为口岸管理部门面向企业的主要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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